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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应届毕业生注意!考过执兽可以资格申请了!

通知公告 2023-8-25 12:37 1097人浏览 0人回复
原作者: 渔医考试网 收藏 分享 邀请
摘要

资格申请要求 1.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2.考试通过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应在取得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后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即拿到毕业证书) 资格申请流程 申请 ...

资格申请要求

1.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
2.考试通过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应在取得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后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即拿到毕业证书)
资格申请.jpg


资格申请流程


1.请认真、准确输入姓名与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应与报名时填写的号码完全一致。身份证如最后一位是 “X” 报名时要求大写。

2.如你往年已申领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且本年考试再次达到助理兽医师分数线,不能再次申请。

3.多次参加考试,且在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的,资格申请时可以选择有单科合格成绩的报考地作为资格申请地。提交申请后不能修改。

4.考试通过的在校生需取得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询)后方可进行申请。



各地通知

1.上海

根据《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告 第1号》,现将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上海考区考生,考试通过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应在取得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后,于2023年7月20日-7月30日进行申请。经审核合格的,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领取证书
已成功提交资格申请的上海考区考生,请按以下两种方式领取证书:
(一)快递送达(推荐)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申请时,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收件信息,同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如因信息填写有误而收不到证书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快递费用:采用顺丰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
证书将在资格申请结束后一个月内统一安排寄出,请考生注意查收。
(二)现场领取
1. 领取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吴宝路7号7楼。
2.领取时间  
2023年7月20日-7月30日提交申请且审核通过的考生,证书领取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和9月1日以后工作日的星期二(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
为避免人流聚集,请考生电话预约领证时间,谢谢配合。
3.领取要求
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证书。有效身份证件要求:内地(大陆)居民应提交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如需代领,应提供考生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考生签名授权代领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件要求同上)。
咨询电话:4008209291。


2.重庆
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22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或有效期内单科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请务必同时在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和重庆政务服务网“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网上资格申请。登录中国兽医网和重庆政务服务网时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
网上资格申请时间:相关专业全日制高校在读人员为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审核合格的,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成绩合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的,将不授予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证书领取
获得授予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考生网上资格申请时自主选定的证书领取地区县兽医部门,领取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相关专业全日制高校在读人员为2023年9月19日—2023年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
证书补发
在重庆考区申请补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人员,请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27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重庆考区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补发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2023年10月14日。



3.安徽
根据《安徽省2022年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的公告》,现就2022年我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认定申请
我省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在校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于2023年7月10日至8月10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资格证书颁发、领取与补发
1.证书颁发。对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提交申请的考生,名单将在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2.证书领取。在校生可于2023年8月31日后持本人社保卡(一卡通)或居民身份证至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领取。



4.广东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3年第1号》,现就广东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23年1月13日-2月13日,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通过考试的在校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后,于2023年8月1日-5日进行申请。
证书颁发
(一)颁发时间
2023年8月1日-5日之间申请的考生,于9月1日起颁发证书。
(二)颁发方式
快递送达:证书由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分别寄送。请考生务必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准确填写详细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
快递费用:采用到付方式。



5.黑龙江
资格申请授予
考试成绩合格的在校学生考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后,于2023年8月1-11日进行申请。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未申请的,须下一年度才能进行申请(具体时间见下一年度公告)。
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合格的无法申请,待全部科目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方可进行申请。
资格证书领取
(一)领取方式
1.邮寄领取。选择邮寄领取方式的考生,需填写有效收件地址和最新电话并确认,由我厅免费邮寄资格证书。
2.现场领取。选择现场领取方式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领取地址领取。委托他人代领取的,需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领取时间
考试成绩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考生,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23年8月15-19日。
联系人:李鑫  电话:0451-86383566
现场领取地址:黑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五楼523室(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43号)



6.西藏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西藏考区领导小组公告 第23号》,现将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成绩公布时间、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
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补发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和西藏自治区C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2023年毕业在校考生取得毕业证后请于2023年8月7日至8月23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
经审核合格的,由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审核合格的2023年毕业考生请于2023年8月25日9月1日期间领取。
获得西藏自治区C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的,只能在西藏自治区辖区范围内开展执业活动。



7.陕西
陕西毕业生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及证书发放
2023年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在校生,须在7月31日前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使用考试时的证件信息进行注册登录(注册登录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29-87382893、029-87382894),登录后在“事项清单中”搜索“执业兽医资格认定”,点击在线办理进行业务申报,可在申报时选择取证方式(邮寄或自取)。所有成绩合格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逾期未办理的请于下一年度按照新公告要求重新申请。如选择邮寄,业务办结后由省政务服务大厅免费邮寄结果证件到家;选择自取的,请于8月15日后按有关规定领取要求办理。
(联系人:周建  联系电话029-86237221)
附件:
各考点咨询电话
省考区办公室029-86237221      西安市考点029-88667320
宝鸡市考点0917-3554243        咸阳市考点029-38011497
铜川市考点0919-8165606        渭南市考点0913-8189210
延安市考点0911-2986361        榆林市考点18691231668
汉中市考点0916-2232986        安康市考点0915-3119499
商洛市考点0914-2311135        杨凌区考点18092196769



8.吉林
根据《吉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第23号》,现就2022年吉林省执业兽医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执业资格认定人员
通过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资格审核
(一)网上资格申请。考试成绩合格的在校生取得毕业证后(学信网可查询到),于2023年7月25日至8月11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进行网上资格申请
(二)合格人员公示。经审核通过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在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通过审核的在校生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公示)。
(三)证书领取。采取现场领取和邮寄两种方式进行。考生按照网上申请时选择的证书领取方式、领取地点领取证书。其中:选择自取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领取,需要他人代领的,凭考生本人及代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考生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选择邮寄的,请认真填写收件人姓名、详细收件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等物流信息,确保及时收到证书。(在校生于2023年9月1日至9月15日期间领取)
邮寄方式:通过邮政EMS免费邮寄。



9.云南
根据《云南省2022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通告》,现就2022年云南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及授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资格授予申请
通过考试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后,方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2023年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于2023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在中国兽医网提交资格授予申请。
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成绩合格的无法申请,待全部科目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方可进行申请。
证书领取时间
2023年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于2023年7月15日至8月10日以前申请资格授予的,请在8月20日后领取;8月10日至9月15日申请的,请在9月30日后领取。
证书领取方式
采用邮寄或自取两种方式,考生在提交资格授予申请时可自主选择。
邮寄:将通过顺丰到付邮寄至考生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请考生认真填写收件人姓名、详细收件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及时收到证书,邮费到付。
自取:选择自取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至网上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时自主选定的领取地领取证书。代领证书需提供代领人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10.宁夏
资格申请时间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宁夏考区考生,2023年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在校生,须在7月31日前登录中国兽医网,按提示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证书补发申请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且于2022年7月1日-10月30日在网上申请的,由考区办公室进行网上审核。
资格证书颁发
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当年考生及申请补发证书并通过审核的人员,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考生于2023年2月20日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至网上选择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代领需提供代领人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11.新疆
资格授予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以学信网毕业信息为依据,有毕业信息的,可在2023年1月13日至7月31日之前进行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登陆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
未在规定期限内网上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证书发放
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审核通过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于2023年9月1日至9月15日到报名所在地(州、市)领取证书(地点同上)。
本人领取的,需持身份证原件;代领人领取的,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原申请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12.湖北
根据湖北2022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通告,现就2022年我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认定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在校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于2023年7月20日至8月20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资格证书生成、领取与补发
1.证书生成。省考区办公室将对考试总科目(4门科目)成绩合格,且提交了资格申请的考生作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生成相应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2.证书领取。在校生在网上完成资格授予申请,经审核通过,可于2023年9月24日后,持身份证到自己选定考点领取证书或联系邮寄事宜。
3.证书补发。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可在“信息平台”提出申请,由省考区办公室补发资格证书,并与当年新发证书一并发放。联系人:朱遂福;电话:027-8727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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